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日实施《中北大学校内津贴调整试行方案》。按照试行方案的实施细则,近三学年(即从2008年07月01日至2011年06月30日)的业绩将作为校内津贴发放的依据,请各类人员认真填写,相关部门严格审核。现将工作进度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教师业绩核算、录入、学院初审 |
11月21日-12月02日
(请在11月30日填写完毕,以便学院初审) |
职能部门审核 |
12月03日-12月16日 |
校内津贴考核与发放 |
12月17日-12月30日 |
二、注意事项
1、填报人员:参加教师和教辅系列校内津贴业绩考核的人员和近三学年有教学业绩的“双肩挑”人员;
2、请教职工在填报信息前,认真阅读业绩考核系统的填报说明;
3、教师业绩核算、录入、学院初审和职能部门审核工作可以适时同步进行;
4、请各单位根据11月18日“校内津贴业绩考核系统录入和审核培训会”的安排,严格按照上述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业绩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校内津贴早日发放;
5、在使用业绩考核系统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3922048。
附件1: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3:社会实践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4:科研业绩计分标准
人事处
2011年11月21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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