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评议组:
根据《关于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2号)精神及我校职称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凡今年晋升有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讲师职称人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讲课。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今年全校晋升有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讲师职称人员(包括正常、破格、转评)。
二、分组
全校共分4组。
第1组: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共22人,其中副教授16人,讲师6人;
第2组:材料科学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共25人,其中副教授23人,讲师2人;
第3组: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共34人,其中副教授27人,讲师7人;
第4组: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共54人,其中副教授25人,讲师29人。
三、讲课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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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8时 |
9月15日下午2:30 |
9月16日上午8时 |
讲课地点 |
第1组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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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H |
第2组 |
1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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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9H |
第3组 |
12 |
11 |
11 |
11308H(9月16日在11207H ) |
第4组 |
18 |
18 |
18 |
11309H(9月16日在11305H ) |
四、讲课要求
1、课程要求:从参评人员评审情况登记表中填写的课程中任选一门;
2、讲课内容:要求讲解内容相对完整,不能讲绪论、习题、小结;
3、讲课时间:15分钟以内;
4、评价等级: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具体评价要求见附件1;
5、讲课顺序:各组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列(讲课顺序详见附件2),讲课前须在黑板上写清并说明姓名、所在学院及课程名称等信息。
五、其他
本次讲课环节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之一,请所涉及的各位参评人员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讲课。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3922064(质量管理科)、3922047(干部科)。
附件1:高等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教学评价表
附件2: 2011年申报有评审权学科副教授、讲师人员讲课顺序表
人事处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