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晋财库〔2011〕18号),为了做好公务卡的办理工作,现将《中北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下发,并就办理公务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公务卡的协议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新街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教职工可自愿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有关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结算范围、报销规则及程序请仔细阅读《中北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按照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公务卡信用额度为2万—5万,部门根据个人工作内容及职务(职称)申请信用额度,每个教职工具体的信用额度以发卡行批复为准。
3、公务卡的办理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各部门根据部门业务活动及个人自愿,并按照个人选择办卡银行汇总填报《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新街支行)个人公务卡登记汇总表》和《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个人公务卡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
4、校财务处会同银行将分批为教职工办理公务卡。请各部门将《申请个人公务卡登记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报财务处资金结算科,电子稿发送到cwc@nuc.edu.cn。凡准备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各部门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北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申请个人公务卡登记汇总表
3、《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库〔2007〕33号)
4、《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晋财库〔2011〕18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公务卡 管理 办法 申请 通知
中北大学校办 2011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