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有关安排
1、学生从6月26日(星期日)开始放假,8月19日(星期五)、8月20日(星期六)、8月21日(星期日)返校注册,8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毕业生离校时间为7月1日(星期五)。
2、教职工放假时间从7月3日(星期日)至8月14日(星期日)。8月15日(星期一)正式上班。7月2日(星期六)、8月20日(星期六)、8月21日(星期日)不休息,正常上班。
3、参与校庆工作的师生员工的放假时间要按照各相关校庆工作组和学院校庆工作安排确定。
4、教师要求结束本学期成绩登录工作后方可离校。
5、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做好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
5、附属学校师生放假按市教育部门的规定安排。
6、光电厂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有关放假事宜。
二、暑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1、暑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值班电话:3922018;地点:主楼318室)。各学院、各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及时处理假期事务,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日下午6:00前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主楼318室)和保卫处值班室。假期值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保卫处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3922110。
2、各校庆工作组和各学院在校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校庆工作实施方案和总体部署,根据已经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3、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和维护学校稳定意识,并在放假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检查落实,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加强管理,妥善保管,坚决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附属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格门卫制度。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重视师生外出旅游和休假的安全教育,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必须报保卫处备案。
4、做好新生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妥善做好招生录取工作,高质量地完成2011级新生的招生任务。
5、做好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和各学院要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梳理、总结工作,学生处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校团委和各学院团委要共同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6、做好暑假期间校园生活保障。后勤部门要保障假期水、电、气的供给,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饮食卫生万无一失。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暑期防汛准备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要保证暑期校园网络的畅通。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