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精神,现启动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
选派的条件按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执行,即“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各学院要尽快确定人选,同时请教师个人先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其导师联系,征得同意后,填《推荐表》一式三份,请务必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以在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李耀明、刘颖 联系电话:3924992
人事处
2011-3-17
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doc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