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评议组、参评人:
根据2010年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职称评审时间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确定2010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日程表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1 |
2010.6.22 |
学科评议组到人事处(主楼413室)领表 |
2 |
2010.6.27前 |
参评人到学科评议组领表,准备申报材料,填表 |
3 |
2010.6.28前 |
学科评议组到人事处确认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基本信息 |
4 |
2010.6.29前 |
职能部门审核参评人材料 |
5 |
2010.7.2前 |
学科评议组验收材料 |
6 |
2010.7.2 |
学科评议组将验收后的参评人员评审情况登记表发到校电子政务上公示(信息要经过脱密处理),公示期一个月以上 |
材料验收完后,学科组只保存验收结果,原材料由本人保管 |
7 |
2010.8.19 |
学科评议组收齐验收合格的所有参评人材料,并与人事处预约复验时间和地点 |
8 |
2010.8.22前 |
人事处到学科评议组全面复验参评人材料 |
9 |
2010.8.24前 |
复验结果报省人社厅、教育厅审核 |
10 |
2010.8.25前 |
学科评议组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发到电子政务公示7天以上 |
11 |
2010.8.26前 |
学科评议组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
12 |
2010.8.30-31左右 |
大评委会评审时间 |
13 |
2010.9.1左右 |
评审与推荐评审结果在校电子政务公示7天以上 |
二、各学科组材料验收地点、学科评议组秘书
1、机电工程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崔俊杰。
2、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李秀玲。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科研科,秘书:刘富强。
4、化工与环境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杜拴丽。
5、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吴其洲。
6、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科研科,秘书:甄成芳。
7、理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崔伟。
8、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高翔、郭玲霞。
9、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科研科,秘书:牛芳。
10、体育与艺术学院学科评议组材料验收地点:学院办公室,秘书:王新雷。
11、校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材料验收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秘书:赵正杰。
12、校图书资料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材料验收地点:图书馆4层办公室,秘书:张栋。
三、学科评议组验收参评人材料的具体项目
1、各类表:
(1)申报表(评审表):
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无评审权学科一式4份);
申报讲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申报教辅暂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确定推荐上后补填,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
(2)评审情况登记表:
申报教授、副教授填:《中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申报讲师填:《中北大学讲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申报教辅系列填:《中北大学教辅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以上表格从人事处网上“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各一式2份(同版电子稿1份,以备公示、评审等环节用);教师高级需复印的份数为40,其它均由学科评议组根据本组评委人数决定复印份数。
注:无评审权学科的参评人,需同时要准备好《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辅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1份(A4纸打印,盖红章),待向上级部门报送时直接使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外语合格证原件。
5、计算机模块:高级4个,中级3个。
6、近五年的教师、教辅系列考核表(教师由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负责审核与提供;教辅系列中无评权的从人事处档案室借年度考核表原件,有评审权的由干部科审核)。
7、无评审权学科教师、教辅人员需提供现职务申报表和聘任文件复印件。
8、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建议各组将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者名单交校教指委,由校教指委组织评价;讲师由学院教指委评价)。
9、申报教学型教师需提供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10、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答辩书(各组从干部科领取参加答辩人员的答辩书,放入参评人资料袋)。
12、论文、专著原件,并附规范的检索验证材料,专著盲审材料。
各学科评议组秘书按上述项目验收材料,以及指导参评人填报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放入个人材料袋;材料袋要求整洁、有封口拉锁;材料袋外侧牢固粘贴标签;标签上需注明的信息:单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姓名。
四、公示
1、学科评议组将验收后的参评人员评审情况登记表发到校电子政务上公示(信息要经过脱密处理),公示期一个月以上。
2、学科评议组初评结果在电子政务上公示7天以上。
3、校评审与推荐评审结果在校电子政务上公示7天以上
4、没有进行公示的学科评议组不得进行评审、上报。
5、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人事处、纪委反映。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参评人将3年度不得再申报。
五、收费标准
根据晋教人[2005]10号、晋人职字[2005]34号、晋价行字[2005]44号等文件关于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评审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中级200元。
人事处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