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北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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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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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程评估”的通知
自2018年来,中北大学开始“课程评估”工作。这一工作对教师、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推动课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该项工作的推动有利于各专业积极准备专业认证,有利于推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一流课程建设的时代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学院基层教学单位课程建设水平,积极推动教师及课程组开展课程教学研究,积极投入建设课程,快速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学院经研究决定:对当年申报课程评估且能达到推荐学校评审要求的教师(或课程组)进行相应的资助和鼓励。
一、鼓励范围及要求
1.只针对当年提交了课程品质报告,并且所提交的课程品质报告能够体现较高的课程建设水平,能够达到学校课程评估基本要求,并且通过学院课程评估组评估并推荐至学校教务处评审的课程方可获得相应的资助和鼓励。
2.只针对提交课程品质报告的课程建设组责任教师进行鼓励,课程组内的分配由课程组自行讨论决定。
3.课程评估获得学校通过后,有义务在学院内部进行宣讲的义务,并能积极配合学院进行内部经验交流。
4.对于没有通过学校课程评估的课程,由责任教师组织课程组所有教师进行问题分析研究,提交整改报告,并且进行针对性的提升改造,积极准备下一年度的申报准备工作。
二、资助、鼓励额度与原则
1.学院承担所有当年申报课程评估课程品质报告材料的印刷装订费用。
2.针对符合鼓励要求的课程,对于专业课程学院原则上给予每门课程4000分的绩效奖励;对于院属公共基础类型的课程,学院原则上给予每门课程5000分的奖励。
3.奖励金额仅适用于第一次参加课程评估或有效期后参加的下一轮评估的课程;若属于不通过重新参评课程,则不适应于此鼓励范围。
4.对于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没有通过课程评估的,学院不再资助和鼓励课程组教师参加的后续课程评估。
本通知自即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9999js金沙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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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