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校从2007年起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资格,结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0〕17)号的原则和规定,为推进该项工作,我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学生利益。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机构
工作组
组 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科带头人、院教指委成员、系主任
秘 书:教学科长
办公室:学院教学科
三、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50分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除外)。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遴选办法
推免遴选办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以本科生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因素,最终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学业成绩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学业成绩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和获得,其中“创新能力分”上限分值0.4分,“实践能力分”上限分值0.1分。
1.学习成绩分: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创新能力分:以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T类、A类、B类、C类)、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学科竞赛以及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加分办法详见附件1。每个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4。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遴选指标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实践能力分: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公众、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加分条件详见附件3。每个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1。
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
五、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院推免生总名额,以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依照以下原则分配名额: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参军入伍退役学生,符合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的名额单列。
2.各专业推免生人数由学校分配到该专业的推免生名额确定,各专业内则按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最终候选人资格。凡含有实验班(四年)、普通班的专业按班级人数的比例对该专业的推免名额进行二次分配,按班级类别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最终候选人资格。
六、有关工作及申请程序
(一)学院向学生公布本实施办法。
(二)学生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提供的论文、专利、成果、竞赛获奖、社会实践等进行审核认定并进行现场答辩,对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进行审核认定,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审定毕业生的“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学院统计毕业生的综合评分及排名情况,并将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选拔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要求、体质健康要求、学业成绩要求、英语水平要求)初步审定推荐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根据公示期内师生反馈的意见,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七、其它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经核实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4.取得推免资格,但参加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交到学院推免办公室(德怀楼405),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提出申诉,学院将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如学生继续持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生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由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组依据事实给予及时回应和处理。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9999js金沙老品牌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附件1
推免生创新能力附加分表
注:
1.所有比赛中可区分排名的,超级和一级竞赛计算前五名,其他竞赛计算前三名。第一名按以上分值加分,第二名为第一名的70%,第三名为第一名的50%,第四名为第一名的30%,第五名为第一名的10%。“不可区分排名”的意思是同一比赛小组申请人都能出示以自己为第一名的获奖证书。
2.同一类竞赛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算。
3.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见刊,SCI或EI收录提供收录证明。
4.所有成果单位须署名中北大学。
5.同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申报与结题须为同一人,加分办法参照第1条。
6.赛事等级以获奖当年教务处认定的等级为准。
7.其他未注明赛事或省级以上获奖,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赛事水平给予认定。
8.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2。
附件3
推免生实践能力分加分条件
推免生实践能力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在中北大学学习期间,推免生所做公益性工作或社会实践,要求有省级及以上报纸、杂志或电视通讯报道的证明材料并明确出现推免生的名字,每项加分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