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要求:
1、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的2013、2014级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本学年无违规、违纪处分;
二、评奖类别
1.社会工作奖:奖给热心社会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获奖比例不超过全校硕士研究生总数的3%,具体名额为16人。
2.文体活动奖:奖给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种文体活动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3.科技学术奖:奖给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
4.科技竞赛奖:奖给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
5.特殊荣誉奖:奖给获得其它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的学生。
三、其他事项
1.科技竞赛活动参考实际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决定级别。需经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认可后方给予发放相应奖金。同一项目、作品或同类赛事只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2.若2015级有以上相关奖励待2017年下发通知时统一申报。
3.此次评奖的科技成果、论文、竞赛等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至今,以论文实际检索(图书馆检索证明)、相关证书发放日期为准,已参评过此项奖学金的材料不重复计算。
4.社会工作奖要求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一年),校研究生会成员到各学院参评。
5.本办法未列举但确需奖励的经校研究生评优工作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四、评定办法及程序
请达到以上评奖条件的同学于2016年5月16日下午6点前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与相应奖项的申报材料报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辅导员将学院最终公示结果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5月24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主楼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