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现进行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评定名额和奖励金额
我院共评硕士研究生9名,奖学金金额2万元;
博士研究生1名,奖学金金额3万元。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学院成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学生副书记或科研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定工作。
2、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学院;
(2)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报《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4),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汇总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四、评定条件详见学院网站《中北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试行)文件。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论文、专利原件、复印件,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2、加盖学院科研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汇总表》各一份(电子版);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由本人打包后交至学院科研科。
六、其他有关问题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2、博士在所在专业的学院进行评选。
3、我校硕博连读学生现只具有博士学籍,不具有硕博双重学籍,因此,国家奖学金评选16级推免博士生只能以博士身份明年参评。
七、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推荐意见”和“评审情况”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说明学生的特点,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不能用学院科室公章代替学院公章。
3、符合条件人员须在9月22日下午4:00之前报送学院科研科,过时不候。
4、如有疑问,请咨询本学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