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综合素质奖学金要求学生当学年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50%。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1届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及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向全院师生员工公布,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若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程老师:0351-39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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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