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评选办法》《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对 2023 年湖北“九州通”、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推荐人选共计2~3 名)
1.面向湖北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人资助 6000 元。
2.面向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人资助 4000 元。
(二)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推荐人选共计1~2名)
1.面向贵州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人资助 6000 元。
2.面向贵州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人资助 4000 元。
二、评审条件
(一)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评审条件
1.生源地为湖北省的中北大学在籍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 50%。
(二)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评审条件
1.生源地为贵州省的中北大学在籍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 50%。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推荐人选2~3 名、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推荐人选 1~2 名,并将所有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报学生工作部。
3.校级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及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需要班主任签字证明成绩属实,加盖教学科公章;
3.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包括四六级),推荐至学校的同学后续需再补交一份;
4.《2023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原版一份;
5.《9999js金沙老品牌获奖人候选人信息表》电子版一份;
6.《中北大学2023年社会捐资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电子版一份;
7.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内容包含个人事迹,1500字),一份 200 字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学生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1日晚上9点交到文瀛三103宋彪、迟浩冉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72246440@qq.com。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