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北 大 学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文 件
院学字〔2024年〕 第3号
9999js金沙老品牌
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4]12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第二条 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学制内的本科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三)诚实守信、道德高尚、素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集体荣誉观念;
(六)遵守学术规范,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情况,未受到学校处分。
第三条 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定范围及时间
面向所有在校就读的本科学生评定,评定时间为非毕业班在每年9、10月评定,毕业班在每年6月评定。
(二)评定等级及金额
1.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5分及以上;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及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在4.0及以上。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总人数的1%,奖励金额为4000元/学年。
2.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5及以上。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年。
3.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分及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1200元/学年。
4.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8及以上。评定比例为不超过各学院(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奖励金额为600元/学年。
(三)评定要求
1.参评学生的专业理论素质模块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2.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3.办理课程缓考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缓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5.毕业班学生的奖学金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毕业设计评定为“优”可参评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获得“良”及以上者可参评综合素质其他等级奖学金;德育答辩不合格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章 评选程序及奖学金发放
第四条 评定程序
(一)各班依据《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试行)(院学[2021]28号)》《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试行)(院学[2021]29号)》开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核算,对参评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召开班级评议会议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本班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二)学院对参评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进行汇总审核,召开院级评审会议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第五条 发放办法
综合素质奖学金统一发至学生银行卡,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条 对评奖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现象,除追回已发出的相应奖学金和证书之外,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级(含)以后学生。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