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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24年〕 第8号
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加分细则(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的规范性,激励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校科〔2023〕11号>》、《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4〕18号)、《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4〕19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取得中北大学学籍的博、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加分细则
第三条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加分项目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学术成果、科技竞赛、文体比赛、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其他表彰等。具体得分有:
一、科研获奖得分
本奖项特指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且依据国家级和省部级奖的层次、等级、排名次序进行计分,得分=加分×(1/排名顺序),具体分值:
二、学术论文得分
依据论文的层次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注:①学术论文认定参照现行《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
②所有被收录论文以图书馆收录证明为准,刊源证明不算。同一论文被不同系统收录,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若出现共同一作,则分数平分。
③上述所有成果不重复计分,只计算一次。发表论文必须见刊方可加分。
④国际会议指五国及以上的会议。参加的所有会议必须出具参会的邀请函、所做的会议报告、照片等证明。
⑤上述所有成果只承认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科研工作得分
科研工作得分主要包括专利得分、科研立项得分、科技竞赛得分三部分。国家发明专利、科技立项、科技竞赛所有参与人员均分,具体计分公式如下:
1、专利(所有专利均以授权转化为准,且必须有证书原件及专利转化证明,加分只计排名前五)
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20分,其中专利排名中必须包括导师。学生得分=本人得分+导师得分,同一专利同一导师的不同学生,导师分数平均。
2、科研立项
①该项目只限学生个人身份申请且成功立项的课题,级别由研究生院认定,且依据立项层次、等级、排名次序进行计分,加分只计排名前二。该项得分最多承认排名前两名的2项,如主持
一项,参与一项,可累加;如两项均为参与,只计最高分。具体得分:成功立项:得分*70%;顺利结题后得全分。
②参与导师项目加分
注:①项目类型认定参照现行《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其中A1类项目只认定自然科学技术类1-7条;A2类项目只认定自然科学技术类1-8条;B1类项目只认定自然科学技术类1-9条;B2类项目只认定自然科学技术类1-10条;C类项目只认定自然科学技术类1-5条。
②参与的所有项目必须出具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原件。
3、参加科技竞赛获奖者可加分
科技竞赛所获成果必须以申报者本人或署名中北大学而取得,否则不计入考评。此分值为个人获奖标准,集体获奖按个人标准翻倍加分,加分只计排名前五。
注:①A类赛事包括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B类赛事指由省教育厅等厅局和国家部委司局主办的赛事。所有赛事级别认定以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级别目录为准。
②同一项目、作品或同类赛事只按最高奖项进行计分。
4、参加国际学习交流并完成者可加分
注:参加国际学习交流者需提供国际交流处的证明,若正在交流期间且未完成规定时间学习的,分数减半。
5、专业硕士参加企业技术改革或为企业成功研制科研成果的,需提供企业出具的行业证明或省部级以上技改证明,加5分(只限研三)。
四、社会服务能力
1、担任社会工作,考核合格可加分(优秀比例20%,良好比例60%,研究生会副部及以上可加分,担任工作满一年具备加分条件,担任多项学生干部当年最多可累加2项):
2、参加文艺、体育比赛获奖者可加分: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有突出表现且有媒体报道的或获得院、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可加0.5分,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可加1分。(对于已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资助的不记)(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次)。
第三章 附则
第四条 本细则中如有未提及的新增成果,按相同级别进行加分;对线上的各类技能比赛、志愿服务等活动一律不作认定;奖学金评定所认定的各类成果均需以中北大学研究生身份并以中北大学署名排名第一而取得,否则不计入奖学金评定,具体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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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